信用学习平台
APP下载

 

新闻宣传

新闻宣传

如东县出台部门和镇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细则

【返回上一页】 来源:南通市信用网发布时间:2017-03-23

323日,如东县信用办和文明办联合印发《2017年度县级机关部门、镇(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拉开了全面推进信用如东建设的帷幕。

根据单位职能不同,《考核细则》将考核单位划分为三类,第一类单位为县级机关信用体系建设重点部门,主要是有信用平台建设(含“双公示”)任务的县级机关部门;第二类单位为县级机关信用体系建设一般部门;第三类单位为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考核单位共计105家。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体系建设、制度机制建设、信用信息归集和报送、信用信息应用、诚信宣传教育等方面,实行百分制考核。

《考核细则》明确了考核结果的运用,县级机关部门按比例折分计入“六城联创”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镇(区)按比例折分计入文明创建指标;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因工作滞后,影响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