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学习平台
APP下载

 

信用案例

信用案例

三门峡一企业失信上“黑名单” 投标遭拒忙主动还款

【返回上一页】 来源:东方今报发布时间:2016-10-17

近日,三门峡一家建设工程公司作为被执行单位,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致使其参加即将举行的一个项目投标时遭拒。9月30日,该建设工程公司负责人主动现身,赶到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并迅速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履行5万元。

  

原来,三门峡某砼业公司与这家建设工程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仲裁裁决生效后,该建设工程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仲裁书确定的义务,即偿还申请执行人工程款57.6323万元及违约金,砼业公司向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法官首先查询了该建设工程公司在各大银行的账户,均未发现存款,随后将该公司列入了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执行决定书等手续,期限届满后其仍未履行。

  

9月30日下午4时,该建设工程公司负责人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请求与申请人协商。执行法官经了解得知,原来是该公司将在10月8日进行卢氏县某项目的投标,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拒之门外。看到因失信为公司带来的巨大损失,公司负责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遂决定到法院与执行法官沟通,请求与申请人协商和解。

  

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通知申请执行人到法院协商。经协商,被执行人当场履行5万元,双方当即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建设工程公司写下了情况说明及申请书,申请撤除公司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砼业公司同意撤销被执行人的失信“黑名单”,法院于是按照法定程序及时解除了被执行人的相关限制,该建设工程公司才如期参加了招投标活动。

  

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9月22日联合发布《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后,河南首例因投标人失信受到联合惩戒而不能参加投标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