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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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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躲猫猫”耍小聪明 失了信用还要加赔债务利息

【返回上一页】 来源:中国宣城网发布时间:2016-09-12

“法官,怎么变成欠1600元了?我记得是900元呀?”近日,老赖朱某对旌德县法院执行法官问道。执行法官告知其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已有数年之久,除了还清原执行款900余元,还要加上延迟履行的债务利息,一共是1600元。8月31日,朱某将1600元的执行款悉数汇入旌德县法院执行账户。

 

2010年,朱某驾驶机动车撞伤了李某,后经上海法院判决朱某赔偿李某900余元,朱某一直未履行。2011年,李某向上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上海法院委托旌德县法院执行该案。旌德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向朱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朱某却一直拒不履行。不仅如此,朱某还耍起小聪明,以不在家和没有钱为由与法院玩“躲猫猫”。由于朱某外出务工的具体地点无法查实,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遂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并将朱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今年,朱某由于经营需要想去银行贷款,被告知因其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法办理贷款。同时,朱某发现自己连高铁也没法坐。朱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从黑名单中撤除。执行法官告诉朱某需将欠的赔偿款和加倍支付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合计1600元全部还清,才可以依法将其从失信人名单中撤出。朱某将1600元打入法院的执行账户,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及时解除了朱某的相关限制。

 

法官提醒被执行人,拖延履行会导致自己的债务不断累加,在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需向申请人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或延迟履行金)。主动履行法院判决既是公民的法定责任也是做人诚信的基本所在,玩小聪明规避执行,只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