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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局联合市信用办印发宿迁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评定办法(试行)
【返回上一页】 来源:宿迁市食品生产监管处发布时间:2016-09-12
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宿迁”,鼓励守信,惩戒失信,督促食品企业加强自律,保障食品安全,结合宿迁实际,市局联合市信用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宿迁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此办法适用于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评定分为安全守信(A级)、一般失信(B级)、较重失信(C级)、严重失信(D级)4个等级,各县(区)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评定工作,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信息日常登记、跟踪、评定上报等工作。
此办法的出台是打造“信用宿迁”,完善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接下来我局将下发信用工作部署文件,指导各县区做好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与完善,同时督促食品企业加强自律,共同营造诚信、安全的食品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