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长春市地税局稽查局采取主动宣传告知、开展部门合作、明确公布标准、严格公布时间等一系列措施,确保税收违法“黑名单”惩戒措施落地。
据悉,在对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长春市地税局稽查局工作人员将《吉林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作为服务手册中一项重要内容告知企业,宣传涉税违法后果,使企业真正将“诚信经营,诚信纳税”意识入心入脑,形成依法诚信纳税的经营理念;密切联系相关部门,定期向相关部门推送“黑名单”信息,提高惩戒力度。对按公布标准公布的当事人,将采取加强税务稽查,将“黑名单”中当事人降为D级纳税人管理,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对接银行等金融企业,对“黑名单”当事人限制贷款、授信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