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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安全监管模式 如皋试行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控体系

【返回上一页】 来源:信用南通发布时间:2022-07-18

今年一季度,如皋市出台了《如皋市工贸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针对全市高温熔融和涉爆粉尘两个重点监管领域进行分级分类管理试运行,进一步压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了更加高效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

 一是确定分级范围,重点监管领域先行。如皋市在对全市67家涉爆粉尘企业和99家高温熔融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标准化创建、专项整治等系列工作的同时,先行纳入“分级管理”。通过现场走访,调研企业需求,完善管理办法。

  二是细化评定内容,严格评定标准。分级评定以企业标准化等级为基准,同时制定评分标准,根据标准对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培训教育、安全权益、规章制度、安全条件、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等八个方面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和风险大小依次将企业为A、B、C、D四个等级。

  三是明确评定方法,规范审核程序。安全生产分级以年度为周期,主要采取“企业自评+镇区打分+市局定级”方式,在企业根据评分表进行自评的基础上,由所在镇区组织对企业进行现场复核打分。按照自评、评定、公告的程序进行,由如皋市应急管理局汇总审核后予以公告。

  四是实行动态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分级评定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实行升降动态管理,A级和D级企业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10%。评定结果将作为分级分类监管和安全生产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对D类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重点盯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未落实整改措施不得生产作业;对C类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重点监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B类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日常监管,每半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A类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服务指导,每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下一步,如皋市将总结经验并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分级分类管理工作,逐步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标准化和信息化共同支撑的分级分类管理管控体系,促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高,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