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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行信用惩戒成效明显

【返回上一页】 来源:信用南通发布时间:2022-06-10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持续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运用“稽核名单”限制非法营运车辆通行省内高速公路,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违规信息处理办法》规定,凡未取得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许可或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件擅自从事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的违法违规信息,由各市转报至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经其核后,统一抄送江苏联网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由江苏联网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按照规定列入“江苏联网高速公路稽核名单”。列入“稽核名单”的七座及以下客运车辆,行政处罚完毕后六个月内,其他车辆一年内,限制其进入高速公路通行。凡办理了经营许可证件并缴纳罚款或及时缴纳罚款且期限届满,经申请可准予移除“稽核名单”。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对非法营运车辆下发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均同步加强信用惩戒政策的宣传引导。今年以来,该支队已将157辆查实的非法营运车辆上报高速稽核名单,禁止在省内高速公路通行,同期共有224辆非法营运车辆期满被移除“稽核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