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实施意见,明确任务分工,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举措抓落实,推动各项工作高标准起步、高质量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抓落实。如皋市顶格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双组长,市人大主任、常务副市长和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一把手为成员,负责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我市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策措施,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查全市上下开展“万事好通如皋如意”营商品牌创建,按照工作要求,制定了领导小组实行月度例会、季度督查、年度考评、适时通报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联络员制度。研究制定《落实南通优化营商环境66条举措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确定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实现目标和时限,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施抓落实。对《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提升问题的准确性和措施的可行性,明确整改推进的目标、时间节点及重点突破的事项,主要由完成情况清单(问题清单)、完成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等三大部分组成;内容围绕72条意见,并结合2021年《清单》未完成部分(涉及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知识产权、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5项指标内容和相对应问题6条和措施9条),自主创新部分(交通局的交邮融合、公安局的便民护企)。合计形成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内容74项,具体指标内容200项,问题清单133条、对应措施200条和提升创新举措49条。做到目标任务“清单”化、关键指标“表格”化、进度管理“台账”化,倒排日期,倒逼进度,精准发力,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三、强化创新创优,自我加压抓落实
江苏省委省政府2月份印发《全省或部分设区市实施的国家试点改革事项清单》77条和《全省或部分设区市实施的自主改革事项清单》63条。市发改委立即先行开展研究,本着积极创新、抢抓先机原则,第一时间将两个清单及时转发给相关单位,请各部门积极对接认领和研究落实。经各部门突击研究,汇总形成《如皋市2022年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和自主改革事项清单》,27家部门主动核对认领123条,其中国家试点改革事项清单103条,全省或部分设区市实施的自主改革事项清单20条。市发改委将引导各部门主动对接省和南通相关部门,鼓励各部门大胆试点,开拓创新;同时将改革工作列入工作清单,列入月度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力争在创新创优上快人一拍,在新一轮营商环境竞争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