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
逾期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融资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入。根据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还有可能受最高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小通提醒广大市场主体,赶快按时年报,做诚信守法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