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实现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海安审计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打造“诚信审计”为目的,大力整顿和规范审计秩序,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长期以来,海安审计局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形成了由分管领导负总责,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以建设诚信审计机关为目的,海安审计局每月按时报送社会法人及自然人表彰信息、审计中相关单位及个人的承诺书及信用方面的信息。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在摸清审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明确了符合审计系统实际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思路、方法和步骤,做到了有的放矢。
1.推进审计制度化建设。海安审计局今年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表彰2020年度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海安审计局制定了《关于2021年全市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海安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文)》《关于印发<海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机构协审服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紧密相关的制度、办法,通过狠抓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为打造“信用审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2.信用监管机制建设。积极打造“阳光审计”。坚持政务公开,保证审计执法的规范和公开公正。以市审计局名义签署政务诚信承诺书,并组织公职人员及履行公务人员参与签署。承诺做到依法行政、勤政高效、守信践诺、清正廉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政务环境。努力提高审计机关执法水平,更好的为海安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今年来,海安审计局认真总结本地区信用工作的特色亮点、创新做法。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协审服务备案管理,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722号令)、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会计服务等入围供应商库的通告》(苏财购〔2019〕48号)等文件要求,海安审计局在2018-2020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介资源库截止后,不再公开招标建库。海安审计局通过“走出去”学习考察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新海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机构协审服务参与方式,通过协审服务公开集中备案的方式进行开展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审核业务,并通过升级创新考核方式,加强协审管理。
下一步,海安审计局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不断的总结和完善。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要自觉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审计总体工作之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自觉主动地做好审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二)注重理论研究。海安审计局作为审计部门要不断加强审计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理论研究工作,积极借鉴兄弟县市审计信用管理工作经验,指导和稳步推进审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