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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拖欠民工工资案件

【返回上一页】 来源:信用南通发布时间:2021-12-27

寒冬已至,年终岁尾,奔波在城市各个地方的工人们本应带着一年的收获和家人团聚,奈何有些工人却迟迟无法拿到工资。为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劳动报酬,启东市人民法院始终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作为审判执行的重中之重。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拖欠民工工资案件,帮助42名工人要回了他们的血汗钱39万余元。

被执行人张某杰从启东市某公司承揽了某船务工程,并雇佣老李等42名工人做工程。然而工作3个月后,张某杰迟迟未将工资发给老李等人,故老李等人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杰支付劳务报酬合计39万余元,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杰迟迟未按判决内容履行给付义务,于是老李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张某杰有可供执行财产却不履行义务,便随即查封了张某杰及其配偶名下的一处房产和其配偶名下的一辆汽车。查封房产与车辆后,张某杰立马找到老李,约定分三期付清所有欠款,与其达成长期执行和解协议,法院遂终结执行。

然而张某杰一开始信誓旦旦承诺分期还款,到期后却一拖再拖,于是工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认为,张某杰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工人的合法权益,遂裁定拍卖其名下房产。秉持文明善意执行理念,在拍卖房产前,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周喜春多次与张某杰取得联系,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给付义务的严重性,若不及时还款,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最终,张某杰迫于执行威慑,主动履行义务,老李等人领回了属于他们的39万余元工资,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法院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始终开辟优先通道,坚持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对于恶意欠薪的违法行为,更是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严厉打击。启东市人民法院会切实维护以农民工为代表的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周喜春在办结该案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