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如皋市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信用作为重要考量因素,打通监管与审批的内循环,发挥信用在支持“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构建“信用+监管+审批”新模式。
从“事后治理”向“信用防范”转变。以信用信息公示为手段促进监管对象诚信自律,推动信用监管更加精细化,通过动态量化调整监管对象评估结果,加强对违法失信风险的预警和监控,对评估结果较好的监管对象进行公示,扩大社会监督效应,达到事前防范的效果。
从“传统监管”向“信用监管”转变。传统监管模式对市场主体压力大、干扰多,同时为解决有限执法人员与监管要求不断提高之间的矛盾,着力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量化分级清单制度,采取线上巡查和线下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双随机抽查不合格、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对信用状况较好的监管对象,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从“门槛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推进信用嵌入“一网通办”,将企业的信用状况与行政审批服务挂钩,最大程度发挥信用惠民便企的效能,对于信用好的企业,在行政审批服务中采取“承诺制”“容缺制”“上门式”等方式,使企业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有效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实施“承诺—践诺—监诺”的告知承诺全闭环管理,更高效、规范地简化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办事创业,并对承诺不实的,依法进行惩戒。对于信用状况好的市场主体,主动“上门服务”,现场座谈指导,切实帮其解决难题,极大缩减了办证时限。近年以来,共实施“承诺制”服务65件、“容缺制”服务36户、“上门式”服务15件,避免了“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提升守信主体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