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案件62件66人,已判决有罪案件20件25人。7月20日,南通中院向社会发布了全市法院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情况及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建立完善了执行联动大格局机制,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强化执行强制措施的运用,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制裁力度,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的实现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今年1-6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6906件,结案15937件,执行到位标的32.81亿元,发放案款42.62亿元。
在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方面,全市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健全办理拒执犯罪常态工作机制,强化打击合力。同时,打通自诉渠道,推动形成公诉、自诉并重的局面,今年以来已受理自诉案件3件。其中,张某作为自诉人向启东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被执行人龚某的刑事责任并责令其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高压之下,龚某虽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仍被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五千元。
记者注意到,在南通中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相关被告人规避执行的“花样”层出不穷。其中,有恶意转移车辆及变卖款的,有恶意变更保单投保人、常年使用他人的银行卡收取工资的,有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私自变卖查封财产的,还有借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投资和购置房产的。然而,这些抱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均被处以刑罚。
“我们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持之以恒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和拒执犯罪。”南通中院执行局局长杜开林向所有失信被执行人发出提醒,务必及时主动履行债务,莫有任何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他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违法犯罪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尤其是申请执行人,用好“拒执罪”自诉案件的指引,在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与拒执犯罪行为作斗争,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