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我们能够这么快拿到工资!”刚刚领取工资款的工人笑着跟同伴说。2021年6月11日上午,如皋法院民一庭在庭审室向12名原告集中发放了44万元工资款。
现场,钟文、朱无号两位法官逐一核对工人身份信息和工资款明细,确认信息无误后,当场将款项交到工人手中。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发放,12名工人均顺利领回工资款。发放现场,工人们提出相关涉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律问题,两位法官干脆现场开展普法宣讲。
2018年4月至2019年农历年底,12名原告均受肖某的雇佣在某建筑公司承建的连云港工程从事瓦工等工作。2019年农历年底,12名原告与肖某对工资进行结算,肖某以某建筑公司出具的红条收据分别抵算了12名原告的工资。
2020年9月,红条到期后,12名原告向某建筑公司要求兑付,但某建筑公司拒绝兑付,工人们遂诉至法院要求某建筑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款。
审理中,某建筑公司辩称其向肖某过付了工程款,且已经就过付的工程款提起诉讼,要求中止审理案涉12名原告的案件。
为切实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钟文、朱无号多次联系案涉某建筑公司相关负责人,明确必须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某建筑公司同意先向工人支付工资再另行向第三人肖某主张相关权利。两名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办理款项交接手续,让工人们尽快领取工资款。
自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成为如皋法院每名干警的自觉担当。民一庭成立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处理专业团队,努力以最快速度、最大强度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用法治的力度保障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