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难、办事烦、来回跑……这些都是老百姓和企业在办事过程中反映较多的问题。依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海安市交运局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海安交运局将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纳入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在交通窗口申请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时,原本需要提交业务操作规程证明、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客运站站级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在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申请人承诺符合相关条件,交通部门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内部核查等方式获取验证申请人信息,为申请人依法办理审批事项。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既能利企便民、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又能促进诚信社会建设,是破立并举的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