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区交通运输局多措并举,切实把“双公示”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结合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全面梳理并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双公示”目录清单,明确公示内容和标准、确保公示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
三是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决定的7个工作日内利用海门区政府网、“海门信用”等信用信息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四是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局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联络、协调“双公示”工作中出现各种问题,扎实推进交通“双公示”工作与时俱进。
截止2021年1月底,区交通运输局在“信用海门”平台共公示行政许可数据信息210 条、行政处罚信息223 条。
下一步,区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完善“双公示”工作机制,推进 “双公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和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