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区土地市场调控,有效防止恶意哄抬土地价格行为,维护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为抓手,制定了“竞买人、竞买人控制的子公司、控制竞买人的母公司或竞买人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或竞买人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等关联公司同时参加本地块竞买”的新规定,联合相关部门对参与竞买的市场主体严格进行资格审查,提升市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市场主体信用“门槛”。对经核查违反上述规定并参与了土地竞买的市场主体,列入市区土地市场失信人名单,实施3个月内不得报名参与南通市区范围内土地挂牌竞价出让活动的失信惩戒措施,并对同时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追究相关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