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商环境,确保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法发[2019]16号)等规定,7月15日如东县出台了《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东委法办〔2020〕14号)。
《意见》提出积极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重点围绕四个方面推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建立“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二是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暨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能。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积极推动联合惩戒单位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各类惩戒措施嵌入到各部门的管理、审批工作系统,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
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综合运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就业促进等措施,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多渠道给予当事人人文关怀。
《意见》的出台对于如东县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