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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 55家“红色”“黑色”企业将实施差别水价 规定自8月1日起实行,时间为1年
企业环境信用评级对企业影响更大了。记者昨日从南通市物价局获悉,自今年8月1日起,南通物价局将对201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级确定为“红色”等级的40家企业和“黑色”等级的15家企业执行差别水价,“红色”“黑色”等级的企业随自来水水费缴纳污水处理费和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在规定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0.60元/立方米、1.00元/立方米,执行时间为1年。
为促进节能减排和生态城市建设,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南通物价局将对201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级确定为“红色”等级的40家南通企业和“黑色”等级的15家南通企业执行差别水价。此外,凡在201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级中未被评为“红色”“黑色”等级的企业,从今年8月1日起停止执行差别水价。
南通市物价局要求,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南通市物价局、环保局、财政局《关于完善差别水价政策的通知》要求,明确辖区内差别水价征收单位的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并将执行情况于每半年进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