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南通近日出台《南通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管理办法》(通治超〔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源头单位主体责任、政府监督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以及责任追究,将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社会化称重服务单位、货运运单情况等纳入所属行业监管部门信用管理,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将推动各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同时,市大数据管理局将对各市行业监管部门认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及时通过“信用南通”网公示,推动各地各部门坚持结果应用、联合奖惩,打造齐抓共管治理超限超载“南通模式”。
信息来源:南通市信用办 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