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召开沿江沿海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暨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宣贯会,强化港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港口码头企业经营行为。
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负责沿江沿海港口码头企业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去年以来陆续查处了一批港口码头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在港口行政执法领域,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案件质量都处于全省前列。近期,国务院督导组对全省港口企业开展新一轮督导检查,特别是对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生态防护、源头超限超载治理等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交通执法支队在全省率先组织召开宣贯会,针对沿江沿海港口企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进行逐条宣贯、解读;同时,对近期省、市安全生产、生态防护、港口码头超限超载治理、扫黑除恶、反走私等系列工作要求进行部署落实。通过宣贯交底,使全市各执法部门快速了解港口码头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强化执法理念,转变监管思路和手段,常态化开展执法工作。各港口码头企业树立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确保经营合法合规、安全生产可控、生态环保有效、源头超限超载管控有力。
信息来源:南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