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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加强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治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返回上一页】 来源:信用知识全民学习网发布时间:2020-05-06

李克强总理签署公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彻底根治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近日,如东县住建局对全县建筑业企业、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发布了在全县建筑领域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和相关单位做到扩大宣传,学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迅速行动起来,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和标语、黑板报、LED屏等方式加强宣传,督促工程项目部组织工人利用晨会、班前教育、工地例会等方式进行宣讲,增强参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意识,提升农民工依法维权法律意识。全面落实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公开明示规定必备事项,确保工程项目、工资支付、维权和法律援助渠道等信息准确完整。

全面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即:建筑用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和保证金制度。到2020年5月底,“四项制度”未实行到位的,要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认真整改,对整改仍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停工整顿和处罚。

如东县住建局将依法履行监督责任,坚决追究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和相关单位在工程结束农民工撤场前,应结清所有农民工工资,否则不予竣工监督验收。对施工企业或实际承包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重大集访群访事件,形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将按照规定进行通报或限制市场准入,对项目参与各类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