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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出台《关于对违法严重失信超限超载运输 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工作方案》

【返回上一页】 来源:如东县信用办供稿发布时间:2020-03-13

为大力推进如东县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3月10日如东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联合如东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如东县关于对违法严重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联合惩戒对象为交通运输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8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认定公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相关责任主体。

《方案》明确了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的10情形和24个联合惩戒措施,共计23个机关部门和镇区参与联合惩戒。

《方案》明确了信息公布和结果应用,县治超办负责严重失信企业的认定、公布、信息归集;县信用办将失信惩戒名单向各部门推送共享;各部门按照本方案,依法依规对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建立惩戒效果通报机制

 

2020年3月12日

(如东县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