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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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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降低迫“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返回上一页】 来源:南京市信用办发布时间:2019-10-15

近日,被执行人南京婴佳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生意贷款时,被银行告知信用降低不符合贷款条件,原因是自己被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于是,公司委托律师来到浦口法院,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拖欠申请执行人的工资终于得到解决。

2018年,浦口法院判决南京婴佳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向其职工吴静支付拖欠工资19000余元。吴静遂向浦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浦口法院向南京婴佳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执行材料,通知其到法院接到谈话,但该公司一直未到,浦口法院因此将被执行人南京婴佳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南京婴佳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为了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生意贷款,这时知道因法院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导致信用降低不符合贷款条件。第二天,南京婴佳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委托律师将19000余元及执行费送到法院执行局。最终,这起拖欠工人工资的案件全部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