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市制定了《如皋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全面规范招标文件备案,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
《负面清单》主要对资质、业绩、奖项、资格审查、评标标准禁用及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等内容,明确12条禁止设置的条款,以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行为,提高招标文件编制的合法性、公正性、严谨性。防止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防止招标文件“量身定做”。
今后,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统一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发现招标文件设有限制、排斥条款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对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不良行为计入信用记录处理。同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将会大幅度降低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