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闸区自然人严重失信黑名单
序号 |
认定单位 |
认定文号 |
自然人姓名 |
个人身份证号 |
主要失信事实 |
行政处理、处罚或法院判决决定的主要内容 |
确认严重失信时间年 月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备注 |
年 月 日 |
1 |
港闸区城管局 |
通港执法罚[ 2018] 第0109号 |
王福全 |
41232********98000 |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十四时许,被处罚人王福全驾驶苏F0228W的红色翻斗车在岸台路兴富路路口东南角空地上倾倒建筑垃圾五车,占地面积约八十平方米,没有办理相关的合法手续,也未经任何部门许可,属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当事人王福全对上述事实无任何异议。 |
当事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九项“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本机关给予被处罚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并责令壹日内将所倒建筑垃圾清理完毕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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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港闸区城管局 |
通港执法罚[ 2018] 第0120号 |
马行军 |
32082********25000 |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午二点三十分许,被处罚人马行军驾驶苏F6595Z的红色自卸王在陈桥街道万顷良田祥泰路砖厂内倾倒建筑垃圾一车,占地面积约五平方米。没有办理相关的合法手续,也未经任何部门许可,属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当事人马行军对上述事实无任何异议。 |
当事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九项“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本机关给予被处罚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并责令壹日内将所倒建筑垃圾清理完毕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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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部门:港闸区信用办
注:根据信用修复情况,公示名单可能会出现相应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