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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工商开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前预警工作
为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发挥信用惩戒作用,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推动建立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新格局,年初以来,辽阳市工商局积极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前预警工作。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规定,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连续满3年的,自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省工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起始时间自2016年4月1日起。目前全市共有400多户企业在异常名录中将近3年且处于存续状态,将面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危险。市工商局要求全市工商系统采取告知企业及时补报年报移出异常名录、引导办理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等方式,分门别类采取措施,加强对上述企业的提前预警管理。日前,市工商局联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共同开展了辽阳市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向我市60多家失信企业负责人宣传讲解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等内容,提示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
下一步,市工商局将加强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监督管理。因列入经营异常连续3年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经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关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登记;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同时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息记录列入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
(责任编辑:张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