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学习平台
APP下载

 

信用案例

信用案例

湖南长沙六名大学生网上贷款 还不起债可能成“老赖”

【返回上一页】 来源:潇湘晨报发布时间:2017-09-15

对大学生而言," 校园贷 " 已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近两年,因 " 校园贷 " 引发的各种事件往往成为社会新闻的头条。

 

9月13日,记者了解到,近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审理了几起大学生作为被告的民间借贷案件。六名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和学生证在长沙某网络贷款公司办理了贷款,约定每月偿还一定比例的贷款。该六名大学生借款后未按约定还款,有的甚至在收到贷款后仅仅还了一两期后再也未还款,该公司在催收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还本付息,并支付逾期罚款和其他费用。

 

据芙蓉法院审理该批案件的法官介绍,六名大学生分布在全国不同省市,而这些大学生的借款金额普遍在两千元到五千元,年利息在 12% 左右。

 

芙蓉法院审理法官表示," 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 ",对大学生来说,实际上是一种不理智、不成熟的消费观。这些学生在获取贷款后,主要都用于享受式的消费,他们对保持个人良好信用的观念比较淡漠,没有尝过不良信用记录的苦果。而一旦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将有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名副其实的 " 老赖 "。染上信用黑点,不仅仅是银行不能贷款,连坐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都将受限。" 祸莫大于无信 ",大学生借贷进行享受型消费,可能要以影响将来美好生活的巨大代价来买单。

 

日前,教育部正式放话:任何网贷机构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大学生应向 " 校园贷 " 说 " 不 ",树立科学、理性消费意识,自觉抵制通过消费来获得短暂满足感的庸俗而低级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让 " 独立生活 " 和 " 理性消费 " 成为校园风尚。。大学生应向 " 校园贷 " 说 " 不 ",树立科学、理性消费意识,自觉抵制通过消费来获得短暂满足感的庸俗而低级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让 " 独立生活 " 和 " 理性消费 " 成为校园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