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日照市《日照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日建发〔2016〕109号)和《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良好信用信息的通知》(日建发〔2017〕4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核定企业信用等级情况通报如下:
本年度信用申报核定过程中,71家开发企业按规定申报信用信息,经区县住建主管部门部门审核、公示、异议受理、核定程序,核定日照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为AAA级信用等级,日照德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4家企业为AA级信用等级,日照中技天和置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为A级信用等级。
12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申报信用信息,3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逾期未申报延续,均未予以核定信用等级。
市、区县住建部门在2017年度房地产行业管理中,应根据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按照有关要求,对已核定良好信用等级的企业予以政策激励,对信用等级差的企业予以相应惩戒。
对应申报但未按要求申报核定信用等级的121家企业予以警示,分别扣减相应信用分。对逾期未申报资质延续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企业限期1个月时间予以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按照《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鲁建房字〔2017〕3 号)予以处理,并根据根据《日照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日建发〔2016〕109号)文件附件2第13条规定,扣减相应信用分。